明知贷款人不符合贷款要求,没有任何正当的贷款用途,客户经理未入户调查,河南汝阳农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违法发放贷款,致案外人合法权益受损,汝阳县世纪家苑业主朱艳红向新闻媒体及有关部门进行了实名举报。
2017年9月1日,汝阳县世纪家苑业主朱艳红的丈夫郭黎明经受不住同学的介绍和求情,无条件帮助汝阳县三屯乡庙湾村2组王帅奇贷款30万进行担保,当时担保人还有王红涛、褚磊乐两人,汝阳县农商银行明知主贷人王帅奇没有实质经营场所、以贷还息,客户经理陈轶恒没有进行贷前调查,王红涛、褚磊乐此前已多次担保,仍违规发放给主贷人王帅奇30万元贷款。贷款到账后,主贷人王帅奇仅得到该贷款中的5万元,担保人王红涛花了20万元,诸磊乐用了5万元。事实上王帅奇这笔30万元贷款转移了贷款用途,汝阳县农商银行没有起到监管30万资金的资金用途,导致主贷人王帅奇到期根本无偿还该笔贷款。担保人王红涛用王帅奇主贷的20万贷款挥霍一空,褚磊乐也把分到的5万元贷款挪用而无法偿还。汝阳县农商银行却将世纪家苑业主朱艳红的丈夫郭黎明作为贷款偿还人进行起诉,朱艳红和丈夫共有的世纪家苑13号楼房屋即将被法院强制执行。
由于汝阳县农商银行的违规发放贷款行为,王帅奇贷款无法偿还一案案外人朱延红的合法权益被侵犯,朱延红一家四口仅有的世纪家苑一套房子,即将被强制执行。据举报人朱延红反映:在汝阳农商银行起诉王帅奇贷款纠纷一案中,朱延红没有做过任何签字和担保行为,完全是案外人。汝阳县世纪花园被查封的13幢1单元801室房屋属于朱延红和郭黎明婚后共有财产。法院查封并执行他们夫妻共有的合法财产是对她本人的侵权行为!而且,被法院执行的汝阳县世纪花园被查封的13幢1单元801室房屋是朱延红和两个孩子仅有的一套居住房屋。目前,案外人朱延红已经向汝阳县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并将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汝阳农商银行违规行发放贷款和贷款使用监管不力的行为,案外人期望河南省银监局、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调查处理,朱延红也希望汝阳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为不要侵犯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案外人朱延红的合法权益受损一案,法院能否充分考虑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河南汝阳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违规、违法行为能否得到有关部门的依法查处?媒体将进行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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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5